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
第一屆第十五次勞資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2年03月28日(星期二)14:30-15:30
地點:線上。https://meet.google.com/wrk-cpgy-two
勞方代表:四維長青主任許勇智、鎮港園社大專員黃盛譽、第一社大專員卞其莊、秘書處執秘李明真
資方代表:理事林豪朗、執行長張金玉、常務理事陳銘彬、理事長王炳文。
主席:黃盛譽 記錄:李明真
- 主席致詞:
- 報告事項:
-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第十四次勞資會議討論提案及決議執行 | |||
提案
序號 |
討論提案 | 該次會議決議 | 後續執行狀況 |
一 | 本會基本調薪是否公告,提請討論。 | 1.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於近期發布之物價指數月報,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基準;
2.本會基本調薪公告以公告調薪範圍為主,並依工作同仁表現適度調薪。各部門主管已於11月完成調薪表單並送執行長彙整,並承請理事長核示完成; 3.現補以公告今年同仁的調薪百分比範圍為1.5-3%之間。 |
已於111年12月20日下午由執行長於teams公告。 |
二 | 本會人事規章修訂,提請討論。 | 修改後如附件。 | 於理監事會提案核備,再函報勞工局核備。 |
三 | 下次會議日期時間,提請討論。 | 03/28(二)14:30。 | 依決議於今日辦理。 |
- 勞工動態:
全職:25人(第一社大7人;鎮港園社大5人;四維長青8人;秘書處5人);
部分工時:2人(第一社大);
工讀生、清潔人員(鎮港園社大):2人
- 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 由:關於特休時數請假單位變更,提請討論。(提案單位:秘書處)
說 明:1.依第七次勞資會議決議及第十一屆第九次理監事會核備通過,特休請假單位為4小時。
2.有部分同仁因無補休時數,使用特休需一次申請4小時,僅短時間臨時有事或是有手邊有工作在趕,一次申請4小時易造成困擾。
3.特休時數請假單位是否修改為以小時為單位,提請討論。
決 議:維持特休請假單位為4小時。
第二案
案 由:本會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與工資給付一覽表修訂,假別部分提請討論。(提案單位:秘書處)
說 明:1.本會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與工資給付一覽表3/20起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修訂,如附件一。
2.若確診,本會以居家辦公為原則,若無法居家辦公可請病假。
3.本會確診假別比照公務人員及教師病假或是比照勞工普通傷病假規定,提請討論。
決 議: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未修正疫情層級下,本會同仁確診比照公務人員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亦不扣發全勤獎金。
2.若超過5日快篩仍為陽性,以居家辦公或請特補休假為之。
第三案
案 由:下次會議日期時間,提請討論。(提案單位:秘書處)
決 議:6/30(五)14:30。
- 建議事項〈臨時動議〉:無。
五、散 會